北京投资融资律师_北京投资融资纠纷律师_北京投资融资律师事务所
北京投资融资律师_北京投资融资纠纷律师_北京投资融资律师事务所,北京股权律师事务所,北京股权律师,北京股权纠纷律师,北京股权律师电话,部分股东未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投入资源;公司设立无效或未成功设立对外负债,股东之间的责任分担;部分股东利用控制公司的便利,将注册资金抽逃或者虚假出资;部分股东瑕疵出资,将设置担保的财产出资或实物不交付公司;增资扩股决议无效,侵害原股东优先认缴权,名为增资

北京投资融资律师_北京投资融资纠纷律师_北京投资融资律师事务所

首页>>公司纠纷咨询>>投资融资纠纷

  部分股东未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投入资源;
  
  公司设立无效或未成功设立对外负债,股东之间的责任分担;
  
  部分股东利用控制公司的便利,将注册资金抽逃或者虚假出资;
  
  部分股东瑕疵出资,将设置担保的财产出资或实物不交付公司;
  
  增资扩股决议无效,侵害原股东优先认缴权,名为增资实为借贷
  
  认缴新增资本后,原股东或公司拒绝承认新增股东的身份